醫學研究檔案
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
負責任
今天,有一位患者因為醫師將殘障手冊的嚴重度寫輕了 所以拿著鑑定表要求重新鑑定 結果又落到我的頭上 過程實在令人不解 為何那位醫師無法有效的負起責任? 明明是自己判定的問題,卻又要將實際結果由他人承受呢? 如果這樣,擺爛就好了 明明是別人疏失,卻又要其他人來擔責任 不知道有沒有方式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還是只能無奈去面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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