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

負責任

今天,有一位患者因為醫師將殘障手冊的嚴重度寫輕了 所以拿著鑑定表要求重新鑑定 結果又落到我的頭上 過程實在令人不解 為何那位醫師無法有效的負起責任? 明明是自己判定的問題,卻又要將實際結果由他人承受呢? 如果這樣,擺爛就好了 明明是別人疏失,卻又要其他人來擔責任 不知道有沒有方式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還是只能無奈去面對

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

對精神科的歧見

今天討論值班費的問題 結果長官問了我 精神科值班只是on call 一天值班到底收了多少病人? 如果收到合理的量,才給double 的錢 這樣的條件合理嗎? 病人要來急診要不是我能控制的 他們不來難道能否定我的值班嗎? 真是奇怪的邏輯 還是我們是精神科比較好欺負